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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黨淑芝 二零零六年十月八、九日那兩天,派出所惡警到我家,逼著我表態、簽字,它們問我“煉不煉了”,我說了一句“不煉了”,我丈夫給我簽了名。現聲明:我說的及丈夫代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6/1439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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