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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世成 在九九年7.20,派出所逼我交大法書,我把大法書給邪惡拿走了。後來,派出所把我綁架,逼我寫了“不修煉”的保證書。實在對不起師尊和大法。今後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6/1439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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