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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憲蘭 二零零六年八月,我被非法綁架到派出所。在邪惡的壓力下,我用人心圓滑的回應邪惡的非法審問,還簽了字、按了手印。回來後,通過學法,我感到非常後悔,愧對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一定要學好法,加倍彌補過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9/14426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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