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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彭可尊

    中共邪黨迫害大法時,縣公安局制了表,今後不准修煉法輪功,我被迫簽了名,並交了部份大法資料,而且不敢煉功。後經同修幫助,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。嚴正聲明:以前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好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9/14426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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