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姜明臣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
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9/14426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