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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秀榮 7.20那天下午我去了北京,後被非法押回家鄉,到了派出所後,邪惡問我跟誰去的,我說出了同修。2000年初,轄區內邪惡片警到我家問“還煉不煉”?自己由於怕心而違心的說:“不煉了”。2003年7月2號上午,我被非法綁架、關押在看守所8個月。釋放時到區“公安”分局“政保”科,當時×××(己遭惡報死亡)讓我在“原準備判三年勞教,後撤銷”上簽字,自己也簽了。聲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從新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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