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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金鳳雲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惡黨開始迫害大法,報紙、電視造謠宣傳、污蔑法輪功,當時愛人不理解,聽信惡人的宣傳,怕我被抓,說不讓我煉了,把大法的書翻出來撕了。當時自己被謊言矇蔽下,也幫著撕書,最後我把撕的書和老師的照片都扔了。對不起師父。聲明:自己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按照師父安排的道路走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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