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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曉華 我修煉法輪大法後,身心健康了。零五年底,被街道辦、派出所非法抄走《轉法輪》書;零六年六月五日,因散發護身符,被街道辦、派出所非法綁架到派出所。被非法抄家後,被非法押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,家人找它們要人,它們勒索了壹仟元才放人。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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