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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許家玉 我96年得法。1999年10月,愛人去北京上訪,被非法抓回後,我愛人被非法關在街道搞洗腦、迫害,不准回家,並且邪惡揚言“不寫保,永遠不放人,還要送去勞教”,結果就被非法押送到看守所。我勸說愛人寫“保證”,並埋怨愛人不該上北京。聲明:我當時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交給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0/1443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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