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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林霞 99年7.20江××流氓集團開始非法鎮壓大法,在邪惡的殘酷迫害下由於怕心,我做了不該做的事,在“公安”和單位領導的欺騙和逼迫下我交出了幾本大法書籍,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,因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,在邪惡的高壓下我被迫寫了所謂的“三書”,並在所謂的“揭批會”上發言。2006年11月,有人問我是否“煉法輪功”,由於怕心,我說了句“沒煉”。給大法抹了黑,我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寫、所做、所說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正念正行,洗刷污點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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