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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定喜 我是九七年得法後,身心健康。九九年底,到北京去證實大法,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回、勞教一年。出來後,2002年又被派出所綁架,在壓力下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按照師父所說的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彌補過去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2/14447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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