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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吉林省榆樹市、佘廷發 為了證實大法,我去北京上訪,被非法拘留。在拘留所裡由於自己不能正悟師父的法理,寫了違心的保證書,對不起師尊和大法。 現特此聲明,所有過去我違背法輪大法的行為、言論及保證書一律作廢,而且今後要更加堅定對大法修煉的信念,發誓堅修大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/28/739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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