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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以芳 我曾走過彎路並邪悟過。九九年7.20大法遭到迫害後,我兩次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,被非法判刑三年。在監獄我承受不了超負荷的勞動,聽信了邪悟者,走向了邪悟。邪悟後,經過邪惡不斷洗腦,我說了、寫了、做了很多不對師父、對大法不利的言行。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統統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3/1445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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