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永華 因怕心,符合了邪惡的要求。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,邪惡管片警察和居委會主任到我家登記,問我“煉不煉法輪功了”,我沒有正面回答,說“信仰自由”。愛人說“不煉了”我當時沒有否定他說的,被惡警鑽了空子。聲明:我和家人所說、所寫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4/14460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