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春蘭 由於學法不深,修的不紮實,致使給自己的修煉留下污點,造成損失,表現如下:1、迫害初期,我向單位領導說了同事也在看書修煉,致使該同事交了成套的大法書籍,給該同事的修煉造成了嚴重的損失。2、在公安局印有:“不煉法輪功、不上訪、不進京,否則沒收保證金”和“不收揀傳閱法輪功資料”等字樣的保證書上簽過名。3、沒及時制止丈夫為營救自己違心的代自己寫“保證書”及兄長為討好邪惡違心的罵師父、罵大法的行為,當時只認為他們的言行不代表我。這是嚴重的違背法理,為私、為我的表現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彌補損失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