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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愛英 我於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去北京證實法時,被強迫押回到當地派出所,並被強迫在表格上按了手印。在惡人的脅迫下,我說了“不煉功了”。嚴正聲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自己的一切過錯,緊隨師父正法進程,走好最後的一步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5/14470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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