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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於鳳春

    我於2000年7月5日被非法勞教。在勞教期間,我寫過“悔過書”、“揭批書”、“決裂書”。由於學法不深,沒有實修,我很容易的被洗了腦。然而師尊沒有丟棄我,又一次從地獄中把我撈起,給我新的機會。我無法用語言來感謝師尊,只有做好,才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從現在起規正自己的一思一念、一言一行,做好師尊要求的三件事,走好今後的路,堅修到底,圓滿隨師還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6/14478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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