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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譚光英 2006年11月18日,我與同修外出講真相時被惡人舉報,綁架到派出所,並被非法關押15天。這期間,我沒有做到正念正行,在詢問筆錄上按了指印,配合了邪惡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高壓迫害下,一切詢問筆錄及所按指印全部作廢。以後認真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6/1447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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