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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叢淑珍 我九六年三月得法。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我到市政府與幾千大法弟子一起證實大法,強烈要求政府負責人把被非法抓走的大法弟子放回,它們不但不放人,反而把我們全部非法抓到各個中學,並非法關押起來。第二天,當地的派出所惡警就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後來,它們寫了讓我簽名,並欺騙說:“你簽個名,不要緊的,你在家看書、煉功都行,只要不上x地就行。”我就違心的答應了。在此,鄭重聲明:我在“保證書”上的簽名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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