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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蓮香

    2005年,因散發真相小冊子,被非法派出所。惡警非法審問我,在惡警的逼迫下,我出賣了大法弟子,給大法帶來了很大的損失。在從看守所押轉到洗腦班期間,邪惡的“幫教”給我洗腦,叫我寫“悔過書”,我聽從了邪惡的安排。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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