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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瑞林 二零零一年,我妻子由於發大法傳單被非法抓進拘留所,當時我把所有大法書都燒了。後來又替妻子寫了所謂“不煉了的保證書”,並說了對大法不敬的話。現在我修大法了,想起以前所做所說的,真是對不起師父。聲明:我以前所做、所說的對師父、對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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