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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明超

    一年前某天,因疏忽,把大法資料(師父的講法、經文)放在桌上,被家屬子女發現,他們同時又找出了大法書及其他資料,當時在家屬的逼迫下,我做了不該做的事,對大法犯下了大罪。愧對師尊、愧對大法。聲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8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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