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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安池

   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迫害法輪功以後,在派出所惡警的逼迫下,家人替我寫了一份“不煉功的保證”。二零零二年,我被非法拘留。放回家後,派出所、街道、居委會到我家告訴我它們為我寫了份“報告”。現在聲明:代寫的違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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