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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蔡鳳軍 我於96年得法。2002年我被公安非法傳訊後,我的家人代我向惡警做了“我不再修煉大法”的口頭保證。今本人特此嚴正聲明:所做的“保證”作廢!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走好師父安排的路。特此聲明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7/144863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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