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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姜桂蘭 我於一九九七年四月得法,得法後身體得到了很大的改觀。“七二零”後,在迫害形勢嚴重的情況下,由於怕心,我做了一件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把大法書和煉功磁帶埋在了地裡很長時間,等再拿出來時,書都粘在一起,看不了了,我就把書和磁帶給燒了。為此,我非常懊悔,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今後一定加緊實修,不辜負師尊的慈悲救度,不負眾生的期盼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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