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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郭志宏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時,由於我學法不深,有怕心,配合了邪惡,在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並代妻子也簽了字。在大法和師父蒙受不白之冤時,我沒能做到信師信法,做了最可恥的事,深感對不起師父和大法。嚴正聲明:過去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,挽回損失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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