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廉淑印

    2000年春節前,鎮派出所和村長把我和同村的幾個同修帶到派出所辦了三天班。理由是怕我們去天安門護法。第四天向我們每人索要5000元押金,並且要我們寫“保證”就放人回家過春節。我們沒有答應,於是派出所和村長就到我家恐嚇我女兒,說如果不交5000元押金,就把我勞教,孩子一聽就給嚇著了,趕緊湊了5000元錢並替我寫了“保證書”求我簽字,我簽字後才放我回家。通過學法,我認識到了在不是我自己寫的“保證書”簽了字,也是錯誤的,我現在聲明,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廢。決不應該配合他們,今後我一定要多學法,“以法為師”,堅定正念,決不辜負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4/21914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