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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小玲 我是1996年得法。99年7.20邪惡瘋狂迫害法輪功後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等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說的、寫的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19/14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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