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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秀芹、劉愛芬、宋秀蘭、耿艷清 我們自從1997年得法煉功以來,身體受益非常大,整個家庭都非常和睦了,全家人都走上了一條修煉的路,跟隨師父回家。通過學法,尤其是師父經文《建議》發表以後,我們認識到以前在巨難面前違心地寫的“不煉了”和所謂的“決心書”等,是犯下了一個天大的罪,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。所以,在此嚴正聲明:自99年7.20以來所說所寫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們要繼續修煉,重新堅定投入到正法之中,“全面講清真相,正念清除邪惡,救度眾生,堅定地維護法。”(《大法堅不可摧》)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4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4/2191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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