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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金山 我因惡人舉報被非法關押在當地看守所十幾天,後被非法罰款一千多元才被放出。出來的時候在邪惡的逼迫下在“××書”上簽了自己的名字,配合了邪惡。聲明:我在看守所中的一切配合邪惡的言行統統作廢。今後緊跟師尊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0/1449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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