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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愛敏 99年7月19日晚上,得知幾個站點的協調人被非法抓捕,半夜到了市委大樓外,直到20號早上,同修們都在市委大樓外請願,要求放出同修。8點左右,來了許多警察趕我們走,我被非法拉到很遠的地方,就又坐車回來繼續請願。下午3點左右,我們被拉到很遠的地方,逐個登記,半夜都被各鎮接回。21號早上,叫大家寫“保證”。我照抄了一份“保證不到外邊集體煉功”。第二次,也是在鎮上寫的,內容和第一次的完全一樣。第三次“保證”是在村裡的洗腦班時寫的。每人要花5元錢買一本污蔑師父和大法的書,每天就學這本書。聲明:我的違背大法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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