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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孫淑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,邪惡開始迫害大法,在各方面的壓力下,我做了一些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情。曾經寫過“保證”,燒過大法資料,把錄像帶也拆掉了。當時派出所和家委會幾次到我家來非法搜大法書和資料,非法拿走了一些資料,我也沒有保護好這些書。去單位辦事時,有人問我“還煉不煉”,我就順口說:“不煉了。”鄭重聲明:以前我向邪惡所說過的、做過的一切全部作廢。今後,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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