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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兆華 我99年7.20以前得法並開始修煉,身心受益。7.20後,由於邪惡的迫害,自己曾口頭上說過“不煉了”,並在邪惡印的“保證書”上按了手印。現在聲明:我過去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輪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按師父的教誨做好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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