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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呂麗沙 我於19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。2000年,我因進京證實大法,三個月內兩次被押送洗腦班迫害。用文字遊戲方式寫了所謂“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我在洗腦班期間所說、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話和文字全部作廢。跟隨師父堅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1/14513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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