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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培菁 九九年“七二零”迫害開始時,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在謊言的欺騙下,怕心作怪,曾經毀過大法書,真是罪大惡極。但是慈悲的師父沒有放棄我,使我更加感到慚愧、無地自容。嚴正聲明:以前對大法不好的行為一律作廢,請師父饒恕。今後更加信師信法,按照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做好三件事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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