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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海珍 我於今年1月23日出去散發大法真相資料,由於正念不強,有做事心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派出所惡警綁架,順從了邪惡,被取了指紋和鞋印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。嚴正聲明: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2/14520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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