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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美蘭 7.20以後,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。回家後,因怕心太重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的事,燒了師父經文,在“登記表”裡還寫了“永遠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。我對不起大法,更對不起師父。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的、所寫的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。洗刷污點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3/1452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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