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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江干萬 我於二零零六年十月十日在賓館辦事的過程中,在館內張貼了多張大法真相傳單。離館時,我被該館負責人及幾名保衛人員擋住。在他們追問時,我多次否認,但經不住他們以有錄像為證和送派出所相威脅,被迫承認了此事,還按他們的要求寫了“貼傳單是錯誤的”和“不煉法輪功”的文字。當時我想的是為了儘快擺脫他們和免受進一步迫害。我現在認識到這是一次很大的教訓,既反映出我做真相時發正念不夠,對安全因素考慮不周,也反映出我的一種怕心,更主要的是違背了師父的教導,配合了邪惡的要求,給大法造成了不利的影響。嚴正聲明:所有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認真總結這次教訓,深入學法,去掉怕心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4/14534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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