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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長蘭 99年7.20以後,惡黨開會發言表態,還得寫成書面的“認識”交到上級單位,我沒有拒絕開會發言,叫我外甥女給寫的“認識”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我所寫、所抄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5/14539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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