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蘭 我於2002年6月15日在派出所被要求在解教記錄本上簽字,由於學法不深配合了邪惡,在記錄本上簽了字。現認識到了修煉的嚴肅性,在此聲明:所簽的字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2年6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6/145468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