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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秋陽 我於2000年6月去北京證實大法,回來後被非法拘禁,後迫於派出所、單位、家庭等來自各方面的壓力,我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等。在後來的日子裡,我一直不能振作起來,也做了一些修煉人不該做的事。現在回想走過的這段路,真是無顏見師尊。嚴正聲明:所有說的、寫的、做的有違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要做真正的大法弟子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定正念,以報師恩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29/14568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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