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淑花 我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被特務綁架,零四年元月十四日以“取保候審”被釋放,釋放時惡人讓我在一張紙上簽名,在怕心的驅使下我簽了字。零五年九月,打聽到失蹤一年多的妹妹的下落,在監獄看妹妹時在入監通知書上簽了名,配合了邪惡。現在聲明:自己所做的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0/14575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