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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姚佳秀 2006年1月5日上午九點左右,我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惡警強行綁架到一個酒家的會議室。被惡警強行的戴上腳鏈後,惡警用兩副手銬將我的雙手呈大字形吊銬在鐵窗上,不斷的提升高度,最後腳尖離地。在持續吊銬的劇痛中,我無法繼續承受痛苦,在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況下,我的頭昏了,我已失去了理智,配合了惡警的酷刑逼供,承認了同修在受刑時說我的事,為了保護更多的同修,我錯誤的把一件事推在一位流離失所的同修身上,給同修造成了壓力和傷害。一年多以來,我痛悔不已,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救度,我對不起同修,對不起該要救度的眾生。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迫害中,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、簽名等全部作廢。全面的反迫害,永遠跟隨師父,堅修大法,努力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彌補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0/1457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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