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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盧賢潔

    我這次由於給被非法關押的丈夫送冬天的衣物,在裡面放了抄寫的師父經文,被監獄的惡警發現,將我送到了看守所,後又送到洗腦班非法關押。由於法沒學好,還有親情、人情、怕心、私心等各種人心的存在,我違心的寫了“不參加法輪功活動”的保證。我從內心深處感動對不起師父,也恨自己沒走好這一步,在此向師父請罪,並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想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東西全部作廢。今後抓緊一切時間做好三件事,靜心學好法,真正去實修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0/14575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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