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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玉英 我於11月17日被惡警綁架,我與惡警對付一天,最後惡警惱火,要把我拘留15天。一到拘留所提審時,我就妥協了,我怕到15天不讓回家,就用常人的緩兵之計來個假不煉。這都是因為有執著心、有怕心造成的,我真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。嚴正聲明:在拘留所裡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今後要加倍努力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事情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0/14575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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