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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吳旭佳

    我於2000年6月開始修煉法輪功。2003年7月,因派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非法抓並被非法判勞教1年半。在勞教所因怕心等邪悟,並寫了很多所謂的“認識”。說了、做了決對不能說、不能做的事情,犯下謗師、謗法的大罪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所有寫過、說過、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從新修煉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6年12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6/12/31/1458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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