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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朝霞 本人曾在7.22之後,由於對法的認識不夠。曾寫過文字遊戲的保證書和填寫過解脫表 。雖然自己內心是不承認的,但現仍嚴正聲明這一切均無效。今後依然堅信大法,坦坦蕩蕩地修煉,窒息邪惡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3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0/91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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