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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憲珍 在派出所來家時,問我煉不煉了,在他的逼迫下,我說了不該說的話,又摁了手印。事後想不對,一直沒停學法、煉功。大法太好了,得到這個法我可幸福了。我一定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跟上正法進程,跟老師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6/220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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