聲明人:和長春、程希雲
99年7月,本人由於有執著心,所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。
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
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3日
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6/2205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