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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光輝

    我因2000年6月底進京上訪,被非法拘留15天,又轉關到“洗腦班”23天,後被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4個月,在這期間的後期,由於人觀念和執著心沒有放下,被邪惡鑽了空了,寫了違心的“保證”。通過學了師父《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的講法》以後,如夢方醒,知道已經給師父和大法抹了黑,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對大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。必須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為此我鄭重聲明:在看守所所寫的三份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堅決徹底清除邪惡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,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一切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27/220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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